校属各单位:
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。请各单位依据选派条件,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选派条件
1.申请人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,应有明确的出国研修目的,并制订科学合理的研修计划。
2.申请人应符合CSC《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请申报人根据《2020年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》,了解选派计划、申请条件和选派办法等,并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。
二、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
1.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:此项目为全国遴选,经费由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。2020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约为1月1日-1月10日,申请人参照《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》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。
2. 请于2020年1月8日下午4:00前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至国际教育楼204#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申请材料中《单位推荐意见表》提供一份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,另两份提供与申请表条码一致的空白表,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发办公信箱:faoffice@hnust.edu.cn, 由学校统一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。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(如留学期限、留学国别等)。
2.面上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。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,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。
3.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。正式邀请信/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/邀请单位签发,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。邀请信/函应明确如下内容:(1)基本信息:姓名、国内单位等;(2)留学身份: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/博士后研究;(3)留学期限:明确到起止时间(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0年4月1日,且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;;(4)留学专业、课题或研究方向;(5)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;(6)资金资助情况;(7)外方负责人签字(含电子签名)与联系方式。
4.申报时必须提交外方合作者简历。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、学术背景;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、论文发表情况;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,原则上不超过一页。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。
5.申请人员并请在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(单位)协商确认好工作安排,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。
6.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了解申请人思想政治动向,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推荐;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,所在单位应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,确保留学效益。
注:鼓励教师先申报《面上项目》。待申报青骨项目时可适当优先考虑。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抓住机遇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近日关注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申报的通知。如有疑问,可来电或当面咨询。
电话: 58290993 刘老师 58291454 王老师